| 【正见网2008年09月30日】【原文】 殷仲堪(1)当之荆州,王东亭(2)谓曰:“德以居全为称(3),仁以不害物为名;方今宰牧华夏(4),处杀戮之职,与本操(5)将不乖乎?”,殷答曰:“皋陶(6)造刑辟之制,不为不贤;孔丘居司寇之任(7),未为不仁。” (出自《世说新语.政事第三》) 【注释】 (1) 殷仲堪:东晋陈郡(今河南省淮阳县)人。武帝时,授都督荆、益、宁三州军事,荆州刺史。 (2) 王东亭:王珣,字符琳,晋临沂(今山东省临沂县)人。丞相王导之孙,王羲之之侄。讨袁真有功,封东亭侯。 (3) 德以居全为称:止于至善称为德。 (4) 宰牧华夏:本指治理中国,此处指治理一州的地方。宰牧,治理。华夏,中国的古称。 (5) 本操:根本的操守。 (6) 皋陶(音高摇):人名。舜时贤臣,为掌管刑法之官。 (7) 孔丘居司寇之任:孔子曾任鲁国司寇,七天就杀了乱政的少正卯。 【语译参考】 殷仲堪将赴荆州担任刺史时,王珣问他:“止于至善称为德,不害万物称为仁,而今你治理一州的地方,位居杀戮的职位,和你的操守难道不会互相违背吗?”殷仲堪回答:“皋陶创设了刑罚制度,不能说他就不是一位贤人;孔子担任司寇的职位,杀了少正卯,不能说他就不是一位仁人。” 【研析】 本则故事是在描述殷仲堪针对王珣质疑他担任刺史将有违其仁德之操守一节,以古人皋陶及孔子为例,说明刑戮不违仁德的道理,来反驳王珣的观点,论理很强。 事实上,一个人是不是贤德之人,本来就不是看他所在的职位,而是应该看他如何实际执行他的职务,如果能以仁德为标准,那么就是一位仁德之人。 【延伸思考】 1、在本则故事中,王珣对“仁”、“德”下了一个简单的定义。在《论语》中,孔子则对“仁”、“德”有许多论述,请说出你所知道的相关内容。 2、看完本则故事,请進一步比较殷仲堪与王珣的论点,你的看法是什么? 【参考书目】 《新译世说新语》 (三民书局, 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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